新冠疫情虽然已经过去了1年多了,但新冠疫情对人们生活的影响却依旧深渊,尤其是对一些华人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(PR)的影响巨大!
近期,有数位华人都面临着因为新冠疫情期间没有在加拿大境内住满“移民监(5年内住满2年)”,而导致不能入境加拿大,甚至PR会被取消的情况。
小编为大家总结近期两起事例,供大家参考!
81岁张婆婆未住满“移民监”
被移民法官劝退
法庭文件显示,中国籍81岁张婆婆(Zhang)于2014年抵加投靠女儿,2019年返回中国。2022年,她以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(PR)向加拿大申请「返加旅行证(PRTD)」,一种用于人在加拿大境外但却没有有效加拿大PR卡时,被允许一次性返回加拿大境内更新PR卡的入境许可。
只可惜,移民部拒绝了张婆婆的PRTD申请,给出的理由是:“张婆婆未能履行在加拿大居住的义务(即未满足5年住满2年的移民监)。”
根据移民部的计算,张婆婆在2022年计划返加日前5年内,仅在加拿大居住了538天,没有达到《移民法》规定“永久居民在5年期限内至少在加国居住730天”的最低要求。
老人不服,以“人道主义同情”及“疫情爆发没法回来”等一系列理由上诉,但被移民上诉法庭驳回。
以下是张老太的辩解及上诉庭法官法拉利(Mark Ferrari)予以驳斥的简单总结:
理由一:新冠疫情
张婆婆:2019年11月,她回到中国探望儿子,但不久新冠疫情爆发,导致她无法返回加拿大。
法官:加拿大签证处证实,自2020年3月起,加拿大永久居民返回加拿大已不再受限。
理由二:行程耽误
张婆婆:回中国不只探望儿子,还想顺便约朋友们一起乘坐邮轮去日本旅行。该邮轮于2019年12月26日出发,该旅程耽误了她的返加时间。
法官:疫情的确令旅途不安全,但老太一边“不敢乘坐航班返回加拿大”,另一边却“敢乘坐邮轮前往日本”的行为难以令人信服。
理由三:害怕独飞
张老太:由于自己年纪大,不敢独自乘坐飞机返回加拿大。
法官:证据显示,张婆婆从加拿大飞回中国时就是独自一人。
理由四:航空服务
张婆婆:飞回中国时她乘坐的是中国航空公司的航班,他们后来没有或停飞了返加航班。
法官:没有证据显示,张婆婆曾联系过中国航空公司或其他非中国航空公司并问询“何时停飞或何时复飞加拿大”、“是否有返加航班”以及“其是否提供中文服务”等相关问题——这只能证明她当时完全放弃了返加打算。
理由五:认证疫苗
张婆婆:她无法在中国接种加拿大政府认可的疫苗,这让她无法返回加拿大。
法官:张婆婆及其家人从未就此问题与加拿大政府联系、查询或求助。
理由六:现实依赖
张婆婆:她的女儿、女婿和4个外孙都在加拿大……她有加入当地教会并经常参加教会活动、担任志愿者。
法官:张婆婆在加拿大既没有工作也没有资产,且从张婆婆离开加拿大如此长的时间上来看,其女儿的家庭也好、教会也罢,对张老太的依赖性都不强。
据悉,张老太的4个外孙中有两个已经成年,年幼的也有十多岁,职业学业都很成功,未受张老太长期不在的影响。
有个相关细节显示,张老太连外孙的学业情况、甚至年龄都答不上来……
张婆婆辩称“在中国文化中,孙辈的年龄和学业情况并不重要”……法官对此说法“不予重视”。
理由七:亲人关系
张婆婆:她需要获得返加旅行证并延续永久居民身份,这样就可以与女儿一家保持联系。
法官:尽管相隔遥远,但多年来张婆婆与女儿一家一直都能够保持顺畅沟通……这并不受“永久居民身份”的限制。现状完全可以继续保持。若想亲身探望,可办理加拿大旅游签证或超级签证,这不是什么难事。
生活保障
张婆婆:她离开女儿,留在中国……就难以获得生活保障。
法官:事实证明,张婆婆在定居加国之前就长期居住在中国,如今她就住在女儿移民后留下的中国房产内,她还有儿子关照,生活得相当美满。

综上所述,移民上诉庭法官法拉利驳回张老太上诉。
法拉利指出:张婆婆在回答相关问题时相互矛盾、缺乏连贯性,这降低了法官对这份原本就“可信度低且缺乏说服力”证词的重视程度。张婆婆没有履行举证责任,证明她失去永久居民身份会对儿孙的最佳利益产生直接影响。此外,缺乏足够的人道主义同情因素来支持对她的特别救济。
60岁华人PR夫妇回国看病
被加拿大拒绝入境
他们于2017年成为加拿大的永久居民。随后,丈夫邢先生确诊患病,为了能够得到更好的照料,他们决定回国养病。然而,当他们再次想要返回加拿大时,却被拒绝入境。
如今,他们以人道主义和同情理由提起上诉,但是所有理由均被驳回。
据法律文件显示,尚女士和邢先生夫妇是中国公民,他们于2017年7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并登陆,随后于2017年11月20日离开加拿大。从那时起,他们就一直居住在中国。
之后,他们于2022年9月申请前往加拿大的永久居民旅行证件(PRTD),但是被拒绝入境。签证官称这对夫妇没有遵守居留义务,即要求永久居民在五年内至少在加拿大实际居住730天。
然而,对于尚女士和邢先生来说,他们在2017年9月至2022年9月的5年期间,只在加拿大居住了69天。
理由一:医生曾建议回中国养病
邢先生表示,他在第一次来到加拿大后不久,就被诊断出患有肾上腺功能不全的疾病。虽然他之前在国内的时候也出现过健康问题,但始终没有确诊,直至入境加拿大一个月后,他才被诊断出患病。
随后,医生给他开了药,并开具了护理计划,包括每三个月进行一次检查。
然而,在他生病期间,体重下降了很多,医生口头建议他返回中国养病,因为那里的食物更有助于他增重,对于他的健康也更有帮助。
在加拿大的时候,邢先生和尚女士居住在安省多伦多的一个华人社区。因为刚落地人生地不熟,他们虽然知道这里有中餐馆,但却不知道能在哪些店里买到食物。
邢先生的女儿和女婿称:“父亲在中国比在加拿大吃中餐更方便。他们在加拿大的家人工作很忙,不能经常去购物。”因此,他们在中国更容易买到所需的食物。
紧接着,又过了一个月,邢先生和付女士决定一起离开加拿大。
但是法官认为,他们并非出于“被迫”的原因离开加拿大,返回中国时也没有充分考虑在加拿大居住的义务。

理由二:因疫情无法及时返回加拿大
邢先生称自己回国后不久,大概是2019年的时候,感觉自己病情好些了,以为可以返回加拿大了。然而,新冠疫情却给他们的返加计划带来了新的阻碍。之后,他还在2022年7月和8月接受了两次肾结石手术。
据称,邢先生女婿的母亲曾于2020年底来到加拿大,不幸感染了肺炎,并于2020年11月去世。也就是这件事情给全家人带来的创伤,让邢先生的女儿和女婿决定劝阻父母在疫情期间返回加拿大的决定。
法官对子女出于疫情原因不希望父母长途旅行的理由表示理解,特别是考虑到邢先生的健康问题,以及夫妇俩都已经60多岁了。
但同时也指出:邢先生女婿的母亲去世时,他们已经在加拿大境外待了大约三年,没有第一时间返回加拿大才是事情的关键。

理由三:在中国和加拿大均有子女照应,但退休金不够生活开支
法官指出,邢先生夫妇在中国和加拿大都有密切家庭关系。他们居住在北京,在中国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,儿子住的离他们很近;女儿已婚住在农村,但他们经常互相探望。此外,邢先生在中国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。
这对夫妇还有两个女儿在加拿大,均已结婚生子。其中一个女儿有两个孩子,分别为9岁和2岁;另一个女儿有一个13岁的孩子。
法官认为,他们跟这两个国家都有密切的家庭联系,因此即便是失去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,他们也不会遭受困难和无家可归。
但是邢先生却表示,如果失去了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,他们夫妇的生活会很困难。因为他们每月只有600元人民币的退休金,不足以支付生活开支,尤其是还要吃药治疗的情况下。即便是加拿大的两个女儿每月贴补1000元人民币也不够。
此外,邢先生女儿还指出,她跟丈夫都有全职工作,希望父母能够在加拿大帮他们照顾孩子,尤其是当孩子生病时,夫妻俩必须有一个人请假照料孩子。
对于这些说法,法官也做出了反驳:
首先,邢先生和尚女士在中国拥有房产,他们也没有办法证明每月1200元人民币的数额不够生活开支。
其次,他们也未能证明如果失去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,他们的女儿和女婿将在抚养孩子方面遭受任何困难,同时也没有证据表明孩子们现在过的不好。

与此同时,法官指出,基于人道主义和同情理由给予特殊豁免时要考虑的因素包括:
① 未遵守居住义务的程度
② 离开和长期逗留国外的原因
③ 在加拿大的根基程度
④ 在加拿大的家庭人员关系
⑤ 是否在第一时间努力返回加拿大
⑥ 如果上诉人及其家庭成员失去永居身份,是否将面临困难和无家可归
⑦ 是否存在特殊情况需要救济
综上所述,法官不认为这对夫妇目前遭受困难,也不认为他们无法继续维持目前的状况,因此驳回了上诉。
看起来,加拿大对于PR的“移民监”要求还是十分严格的,并不是随便一个理由就能申请人道主义同情续卡的,大家如果手握PR卡的话,一定要保证自己满足“移民监”需求哦!⬇️